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地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能在中等学校领域中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
    (一)政治素质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 自觉遵守纪律,勤奋好学,刻苦训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愿为社会主义体育事业作贡献的一代新人。

    (二)业务素质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人体科学、学校体育学、体育锻炼、训练与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教育科学、心理科学、人体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体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 掌握体育锻炼、训练与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4. 具有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 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 了解学校体育改革和体育科学的发展动态。

    三、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其延长学习的时间,最长可延长四年。
    学生修满规定的160个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广州体育学院版权所有 2007 粤ICP备05008869号
广州体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