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挂靠体工队学生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20041013日院长办公会议中提出的“对院外挂靠现役体工队员统一管理非常必要,决定由竞训处归口管理,系、部和职能部门在竞训处的统筹、协调下按各自职能配合完成相应的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精神,为能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更规范,现就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竞赛训练处工作职责(专人负责)


1、负责与各教学点(广东省体工队二沙教学点、深圳市健力宝教学点、广西体工队教学点、海南体工队教学点、各省不成教学点的零散挂靠学生)商定每学年度上课时间的安排,其中规定各省零散学生的上课时间定为每年的11月,然后用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必须提前15天上报教务处),并落实返院上课学生的住宿工作。


2、负责收集各教学点每次授课、考试后的成绩登记及所有资料,并报教务处、各系备案。


3、负责挂靠学生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因比赛、伤病等各种原因没能按时上课,对这部分学生的补课、缓考老师的委派工作(一切费用学生自理)。


4、负责各教学点及各省挂靠学生退役后要求返校就读的联系工作,必须在学期前一个月报系、教务处、学生处。


5、负责与各教学点、各部联系,传达有关事宜。


6、负责各教学点上课教师差旅报销工作(按合同要求),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7、负责统计挂靠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各级比赛的获奖情况并报学生处。


8、负责挂靠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专人负责)


1、根据竞赛训练处提供的上课时间做好教师上课的委派工作,并通知教师把学生的考试成绩、考试卷及教师的工作量一同报竞赛训练处,竞赛训练处统一报教务处。


2、负责各教学点学生的学习成绩统一登记工作,确认后转报各系,并确认教师授课的工作量后报人事部门。


3、负责整理每年学生的毕业人数统计工作,统一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4、负责每年学生书费的收费标准,并送竞赛训练处。


5负责挂靠学生退役后要求返校就读,根据合同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


三、学生处工作职责(专人负责)


1、负责每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整理所有挂靠学生名单(包括:入学年龄、学号、项目、系别等资料,除几个教学点外,其它学生还必须有可靠的联系电话),统一送竞赛训练处。


2、根据合同要求整理学生的交纳学费情况,并送竞赛训练处。


3、根据教务处所提供的名单,每年做毕业、就业分配工作。


4、根据竞赛训练处报送学生比赛获奖情况,做好学费的减免工作,并报财务处执行,竞赛训练处备案。


5、负责将各教学点签约的相关合同转相关部门。


6、负责挂靠学生退役后要求返校就读,根据合同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


四、各系工作职责(专人负责)


1、根据教务处报出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资料,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登记及归档工作。


2、负责挂靠学生退役后要求返校就读,根据合同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


3、负责挂靠应届生,因我院有重大赛事需留用学生的统计工作,送竞赛训练处,统一由竞赛训练处协商安排。


五、财务处工作职责


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入学名单及竞赛训练处、学生处共同提供的获奖名单收取学费,并做好学费的减免以及奖金的发放工作。


广州体育学院


200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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