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体 育 学 院
学科建设文件汇编
科研处
二00四年十二月
目 录
《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系学科建设专项计划,旨在构建“休闲、竞技”特色学科体系,提高我院各学科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水平,为争取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创建广州体育大学奠定基础。本计划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意见(学位[1999]32号)》,教育部文件《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粤教科 [2003]46号)》,《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粤教科 [2003]46号)》第一部分“评选内容和标准”,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粤教科 1999)44号》》第二章“基本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体育学院“十五”计划暨 2010年发展规划》部署,对2010年前我院学科建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计划 由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及主要措施等部分内容构成。
一、指导思想
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广大教职工根本利益为本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教育强省”、“体育强省”服务,坚持从基本院情出发,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优质资源,突出重点,通过 汇聚学科队伍,凝练学科方向,构筑学科基地,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全面、协调、可持续地推进学科建设工作,为争取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创建广州体育大学奠定基础。
二、基本思路
基本思路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科骨干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关键和核心,把建设高水平的学科骨干队伍作为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这项工作。二是明确 学科研究方向是学科建设,也是学位点建设的重要内容。学科研究方向的确立必须依据国家特别是广东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及体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学科优势,立足广东,寻找突破口,形成稳定、有特色和优势的方向。三是明确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动力和中心内容,是学科建设上水平的标志;四是明确人才培养是学科建设的根本,是体现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标志。五是明确科研基地、实验室、图书资料的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也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备条件。
三、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
我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 总体目标是: 在目前基础上,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争取到2010年前,造就一支学科、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 学科骨干队伍 ,培育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科(学术)带头人 ;遴选一批较为稳定的特色较鲜明的有较大优势和影响学科研究方向; 产出一批有较高显示度、 有影响 、有水平、有特色的标志性科研成果 ;创建一批成果较多、效益较好的科研(中心)基地;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具体目标
1.力争通过六年努力,即到2010年,培育和造就一支学风严谨,具有较高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担当重任,规模适宜、结构合理、方向稳定、特色鲜明、影响较大的学科骨干队伍。
2.力争通过六年努力,即到2010年,通过鼓励和支持多出优秀成果,争取产出一批具有较高显示度、有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力争通过六年努力,即到2010年,通过凝练学科方向,遴选和扶持一批(20 个左右)方向 稳定、特色明显、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 ,造就出若干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若干个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科研团队。
4. 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即到2006年或2008年,通过构筑科研基地(中心),建成一批有效益、有特色的科研创新平台,全面落实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项任务,力争使列入建设计划的科研基地(中心)整体建设水平进入省内先进行列。
5. 力争通过三年至四努力,即到2007年或2008年,通过采取组织开展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举办针对大学生的科研方法讲座、举办“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和对优秀科技成果给予奖励等举措,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四、主要措施
为实现《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确立的发展目标, 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实施 《广州体育学院“ 123”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 ,努力汇聚和 造就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学风良好的学科骨干队伍。
1.努力营造有利于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的环境,加大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和优秀群体健康成长、建功立业,扶持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把 造就一支高素质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科骨干队伍 ,作为学科建设的 “ 重中之重 ” ,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
2. 实施 《广州体育学院“ 123”骨干队伍建设计划》,重点资助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资助期限为三年,具体办法是,1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三年间每人可获得1.5万元科研资助;20名左右学术带头人,三年间每人可获得0.9万元科研资助;30名学术骨干,三年间每人可获得0.6万元科研资助。
3.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广州体育学院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担当重任的学科骨干队伍,培育一批较为稳定、特色较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和优势的学科研究方向。
4. 实施 《广州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办法(试行)》,以 加大青年骨干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建功立业。
(二)启动《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计划》,集成优质资源,创建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的科研创新平台。
1. 集成优质资源, 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要求, 创建一批高水平、开放式科研基地,使之成为 科技成果孵化与转化服务平台。多渠道建设科研基地,一是共建,即与国家部委共建,与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共建,与基层相关部门 或企事业单位共建,二是创建,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创建科研基地;三是自建,学院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科研基地建设,构建符合我院实际和具有广体特色的科研平台体系。
2.近期(2005年)拟建成四个命名科研基地,包括创建广东省教育厅命名的“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与广东省体育局共建“广东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基地”和“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科技服务基地”;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共建“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等四个命名科研基地或中心;做好“广州体育学院民族传统体育与华侨体育研究所”筹建工作。
3.中长期(2010年前),根据学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探讨筹建“广州体育学院学校体育研究中心”和“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新闻研究中心”的可行性,探讨创建“广州体育学院体能测试与研究中心”。
4.继续加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健美操训练基地”和“广东省高校教学型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围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任务的落实,加大经费投入和检查评估。
5.做好与基层体育、教育或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基地的可行性调查研究与分析。本着互惠、互利、互助的原则,积极探索与广东各地、市、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基地的可行性。
(三)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 力争产出一批 有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
1.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鼓励多出优秀科研成果,力争用3—5年的时间,通过增加科研投入,加大科研立项 ,培育学术精品,奖励优秀成果,力争产出一批 标志性科研成果 。
2.培育一批重点科研项目, 加大“休闲、竞技”特色研究支持力度, 积极参与国家或广东省相关领域研究,争取更多科研课题 。
3.出版一批“休闲、竞技”特色专著或教材成果。从现在起到2010年,争取每年投入6万元,资助出版三部以上“休闲、竞技”特色专著或教材,力争用六年时间,资助出版18—20部“休闲、竞技”二个特色系列专著或教材。
4.发表一批高水平学术论文。从现在起到2010年,争取每年投入2万元,资助我院教师在院外核心期刊发表30篇左右高水平学术论文,力争用六年时间,资助发表180篇左右高水平学术论文。
5.完成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科研项目。从现在起到2010年,争取每年完成3—5项经权威部门鉴定具有较高水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争取每年完成6—8项具有较高水平的厅局级科研课题;争取每年完成10—15项具有较高水平的院级课题。
6.参与一些科技攻关和社会服务,从现在起到2010年,力争每年参与国家或广东省竞技体育、全民健身科技攻关或相关专题调查在目前基础上,有较大增加,力争在应用上有所突破,并以此来推动基础研究上水平。
(四)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以扶持作为调节手段,通过“促强助弱”,以形成全面发展态势 。
1.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遴选和扶持一批(20 个左右)方向较为 稳定、特色较为明显、 学术水平较高和 影响较大的学科研究方向 ,造就出若干个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科研团队 。
2.以资助作为手段,通过“促强助弱”,对于特色还不太突出、影响有限、整体实力相对较弱,但事关学院整体发展,特别是对学位点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采取特殊办法,加以扶持,以体现“雪中送炭”的精神。
3.对于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或学科方向,为了促使其更上一层楼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亦给予重点扶持,以体现“锦上添花”的内涵。
(五) 实施 《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 加快科技成果向教学过程转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为培养一批具有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大学生,将制定和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
2.每年3或4月份举办“大学生科研方法讲座”,聘请专家为准备撰写毕业论文的高年级本科生进行科研方法普及,以帮助大学生学习、掌握和应用科学研究方法,开展科研活动。
3.每年7月—12月科研处与 院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部联合 组织举办“‘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该项活动目前已经成为对于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导向性和示范作用的竞赛活动。
4.为大学生参与科技活动创造条件,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其科技活动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培养质量,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并对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给予奖励。
(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科研与学科建设、科研与培养人才的共同发展。
正确认识和处理学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矛盾关系,在科研与学科建设的关系方面,科研的方向和成果是学科建设的主要标志,学科建设特别是学科研究方向要以科研的需要而不断调整。坚持以科研为龙头,整合、提升传统优势学科,培育新兴、交叉、边缘学科,尤其要大力推动体育学学科之间、体育学与其他学科的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相互融合,努力构建“休闲、竞技”特色的学科体系。
(七)在科研与培养人才关系方面,要坚持科研与人才培养相互促进,摒弃科研与教学两张皮现象。
作为教学科研型大学,我院肩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要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重视科研成果向教学的转化,在教学中及时反映科研新成果,使科研成为教学改革的动力,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更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一]
广州体育学院“ 123 ”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
《广州体育学院“ 123”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系《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一,旨在汇集和造就一支高水平学科骨干队伍。本计划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粤教科 [2003]46号)》第一部分“评选内容和标准”,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粤教科1999)44号》 》第二章“基本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体育学院“十五”计划暨 2010年发展规划》部署,对学科骨干队伍建设做出具体安排。本计划 由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实施阶段、基本设想及主要措施等五部分内容构成。
一、指导思想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123”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高水平学科骨干队伍为根本目的,以实施“人才强院”为战略选择,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学院内外两种人才资源,创造人才优势,实现学科骨干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工作协调发展,为创建广州体育大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上述指导思想概括为:“服务一个目标,突出一个重点,开发二种资源,抓住三个环节,建设一支队伍,确保一个实现” 。“服务一个目标”就是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并服务建设“稳定、有特色、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研究方向的需要,为其提供人才支持;“突出一个重点”主要是根据中央提出的人才队伍建设应“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的指导方针,从促进我院发展及人才自身需要出发,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重点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开发二种资源”就是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要着眼于学院 内、外两种人才资源;“抓住三个环节”就是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三个环节;“建设一支队伍”就是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努力汇聚和造就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学风正派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中青年学科骨干队伍;“确保一个实现”就是到 2010年争取实现全部计划内容 。
二、基本思路
我院学科骨干队伍建设基本思路体现为四个坚持,即一是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重点提高学科骨干队伍的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 能力;二是坚持以改革与创新为动力。深化学科骨干队伍建设体制和机制改革与创新;三是坚持以调整和优化结构为主线。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建立学科骨干队伍结构调整与学科结构相协调的动态机制,以适应学科建设的需要;四是坚持总量严控和增量合理的原则。总量通过内部挖潜,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增量向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倾斜。
三、奋斗目标
努力造就一批有较高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在各自学科领域较好把握前沿,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精心培育一批事业心强,不浮躁,踏实肯干,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凝练一支年龄、学历、学科 结构较合理,方向较稳定、特色较鲜明、影响较大、优势较突出的学科骨干队伍。
四、实施阶段
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从现在起到 2010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 :调查研究、制定计划 (2004.3—2004.12),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启动实施。
第二阶段:遴选骨干、打好基础 (2005年—2006年),重点工作:1.做好个人研究方向登记和规章制度制定等基础性工作;2.做好院级重点学科和学科研究方向遴选工作;3.做好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遴选工作。以上三项工作严格依据标准和程序进行,力争2005年内完成,为全面推进学科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整体提高 (2007年—2010年),重点工作: 1. 努力建立规范、高效的学科骨干队伍管理和评价体系,以及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2. 全面推进学科骨干队伍建设,普遍提高学科骨干队伍各个部分规模和水平,基本实现目标任务。
五、岗位设置
学科建设水平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代表的学科研究方向上。一个学科如果拥有若干个方向稳定、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和优势的学科研究方向,那么该学科必定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竞争力。为此,岗位设置将依据学科研究方向按三个层次即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设置,学科带头人既可是某个二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亦可是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一)学科带头人。以二级学科为单位,遴选和造就 10名左右学科拔尖人才,通过有计划扶持,使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为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的领军人物;
(二)学术带头人。以二级学科主要学科研究方向为依托,遴选和造就20名左右学科优秀人才,通过有计划扶持,使其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三)学术骨干。选拔和培养 30名左右事业心较强,工作踏实,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的中青年教师作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列入培养计划,为学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通过有计划培养,使其脱颖而出,力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六、科研资助与岗位津贴
三年一个周期,自正式聘任之日起给予相应科研资助和岗位津贴,直至聘期结束,待遇自动取消,并根据新一轮聘任情况再定。
(一)科研资助
科研资助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资助期限为三年。具体资助办法是, 学科带头人 每年每人按研究项目(课题)给予 0.5万元科研资助,三年每人可获得1.5万元资助经费; 学术带头人 每年每人按研究项目(课题)给予0.3万元科研资助,三年间每人可获得0.9万元资助经费; 学术骨干 每年每人按研究项目(课题)给予0.2万元科研资助,三年间每人可获得0.6万元资助经费。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用于工作和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为三年。 学科带头人 每人每月补助 1500元,每年1.5万元(按10个月计),连续三年,共计4.5万元;学术带头人 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每年1万元(按10个月计),连续三年,共计3万元; 学术骨干 每人每月补助500元,每年5000元(按10个月计),连续三年,共计1.5万元。
七、遴选条件、岗位职责及选拔办法
遴选条件、岗位职责及选择办法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和 《 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八、主要措施
(一)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 (试行)》和《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明确不同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实行岗位管理,按照岗位确定待遇。
(三)坚持公正、公平和宁缺勿滥原则,建立规范的选拔制度和机制,严格选拔条件,严格选拔程序,严格材料审查,选拔过程公开,选拔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严格 聘后管理 ,建立健全效绩评价体系 。在给予各方面扶持的同时,定期对其业绩和贡献进行考评。
(五)坚持重业绩、重能力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可以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不拘一格,鼓励其脱颖而出。
(六)不搞终身制,对列入学科骨干岗位的各层次人选,将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二]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计划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建设(中心)计划》系《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一,旨在创建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科研基地。本计划方案依据教育部文件《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粤教科 [2003]46号)》、《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科[2003]6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结合《广州体育学院“十五”计划暨 2010年发展规划》部署,对我院科研基地建设工作做出安排。 本计划方案 由背景和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主要措施等七部分内容构成。
一、背景和意义
科研基地(中心)建设是学院的品牌和形象工程,是学院办学实力和科研水平的具体表现,是促进学科建设的需要,是科技创新平台,也是学院决定投入的一个重要依据。“十五”期间,我院科研基地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创建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健美操训练基地”二个命名基地;二是科研基地(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在科研资源整合上发挥了作用。三是科研基地建设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为“ 十一五 ” 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指导思想
科研基地(中心)建设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按照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和“体育强省”要求,结合学科建设需要, 以科研项目(课题)为基础,以队伍为重点,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术交流、资料建设为手段,以高水平科研成果和社会效益为目标,集中优质资源 ,创建若干个科研基地(中心),并以此为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若干个方向稳定、特色明显、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
三、建设思路
科研基地(中心)建设思路: 首先 ,在建设要求上,从 需要出发,优化资源配置, 构建学科方向较齐全、布局较合理、 兼顾基础与应用, 创新力量较强的 开放式科 研基地(中心)系统; 其次 ,在创建方式上, 采取共建、创建、自建等多管齐下; 第三 ,在承担任务上,重点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同时,加强学术交流、资料建设等; 第四 ,在运行机制上,专兼职人员相结合,不搞终身制,最大限度减少专职人员,采取项目(课题)制运作方式,带(给)项目(课题)和经费进基地,研究结束出基地; 第五 ,在 管理体制上,实行分类管理,对基础研究型和应用服务型实行不同管理和考核办法,基础研究类基地(中心)给予必要资助,应用服务类基地(基地)主要给政策扶持,鼓励与社会共建或共同组织科研活动,更好发挥咨询与思想库 作用; 第六 ,上申报课题上,实行联合申报重大课题、联合研究,促进研究资源集约化使用。
四、 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
科研基地(中心)建设总体目标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 做好科研基地(中心)布局,集中优质资源, 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即到2007年或2009年, 创建一批有特色、有水平、有效益、有影响的科研基地(中心),争取使省部级和厅局级命名科研基地(中心)由目前的 2个发展为5—6个;争取与地市及企事业单 位共建命名科研基地(中心)2—3个;争取把体育人文社会学建成“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争取学院自建科研基地(中心)有所突破,各学科应拥有一个科研基地,努力使我院成为广东省体育科技创新平台和 优秀科研成果孵化基地 。
(二)发展目标
—— 力争用五年时间,即到2010年前,把“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健美操训练基地”创建成为特色鲜明、有较大优势和影响的重点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整体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 力争用三年时间,即到2007年,省部级及地厅级命名的科研基地(中心)创建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005年内,完成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共建“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与广东省体育局共建“广东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基地”、“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科技服务基地”,与省教育厅共建“广东省学校体育研究中心”等四个基地(中心)的命名,使科研基地(中心)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 力争用三年时间,即到2007年前,与基层体育、教育或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基地(中心)工作取得进展。2005年起在深圳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后,扩大试点面。2005年完成与南方报业集团共建的“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新闻研究中心”的命名与创建。
—— 力争用三年时间,即到2007年前,学院自建科研基地(中心)工作启动,并初见成效。力争用2005年年内,完成“广州体育学院体能测试与研究中心”和“广州体育学院民族传统与华侨体育研究所”等二个基地(中心)的可行性论证和命名成立,在此基础上,经过2—3年努力,力争使每个学科有一个自建科研平台。
——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科研基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
五、重点任务
—— 在科学研究方面:各科研基地(中心)项目(课题)立项数和经费数呈递增之势,积极争取纵向项目(课题)和经费的同时,要主动争取横向课题和经费,通过承揽研究项目、组织课题攻关、产出研究成果,使科学研究整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在国内同研究领域享有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科研创新平台。
—— 在人才培养方面:各科研基地(中心)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教育和培养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 在学术交流方面:各科研基地(中心)在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在追踪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 在咨询服务方面:各科研基地(中心)在如下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努力承担更多的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课题;二是聘请更多的实际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基地或中心的兼职研究员,吸收其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三是派遣研究基地学术骨干作为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多种方式,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参与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决策的能力。
六、主要措施
(一)启动《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计划》,创建一批开放式科研基地(中心)。
制定和启动《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计划》,争取到2010年前,集成优质资源,创建一批开放式科技创新和 成果转化平台 ,对没有科研基地(中心)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重点先行,并在建设省部级或厅局级命名科研基地(中心)上实现突破。
(二) 坚持科研基地(中心)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学院共建、以学院自建为主的方式。
为争取更多科研任务,要以与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共建科研基地(中心)作为重点,探索多途径合作共建,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有效运行机制;尽可能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相关组织单位等多种社会资源参与基地建设, 创造性地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合作,不断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基地建设, 以互惠互利赢得支持。
(三) 充分认识科研基地(中心)所处地域和行业特点,创造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
科研基地(中心)要面向体育事业发展主战场,发挥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体现“竞技、休闲”特色研究;强化主体意识和源头意识,把科研基地(中心)建设和人才培养融入到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去。
(四)加强科研基地(中心)的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使科研基地(中心)创建及运行管理 有章可循,以规范化促进创建工作 ;坚持定期检查,组织评估,提出指导性建议;坚持年度考核和达标评估,建立科研基地(中心) 人员聘任制和工作任务考核制度。
(五)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和《广州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等奖励制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和《广州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等奖励制度,对科研基地(中心)获得的科研成果实行奖励,并使之形成制度,特别是对取得突出成果 、产生 学术声誉和效益的科研成果和人给予重奖。
(六)加大对科研 基地(中心)优惠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对基地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包括 :优先获得学院的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的资助;优先安排国内外专家到基地进行学术交流;在重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上给予适当倾斜等等。通过构筑科研平台,提高科研基地(中心)对学科建设的贡献率,进而全面促进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等方面发展。
(七)多渠道筹措经费,提高创建科研基地(中心)的效益。
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建立有效机制广泛与社会各相关单位部门合作,疏通社会经费渠道,利用国家和广东省重大体育发展项目为科研基地(平台)发展搭建平台,争取更多科研项目(课题)和经费。
(八)以科研基地(中心)为依托,以组织项目(课题)为“抓手”,培育有特色、有实力的研究团队,带动整个学科骨干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项目(课题)研究,培育有特色、有实力的研究团队,进一步增强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能力。同时,在队伍建设中,注重选拔和培养那些有“深邃的学术眼光、深厚的学术底蕴、高尚的学术气度”的学术带头人,使之尽快脱颖而出。
[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三]
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
《广州体育学院 “特色学科”建设计划》系《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一。 制定和实施该计划的 主要目的有二个 ,一是 通过对方向较稳定、特色较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增创新优势,促使更上一层楼,以取得“锦上添花”的效果;二是通过对新兴的或者方向不太稳定、特色不太明显,但具有发展潜力和运用前景的学科研究方向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尽快形成自己的特色,以取得“雪中送炭”的效果。
本计划方案依据教育部文件《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 (粤教科 [2003]46号)》,《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粤教科 [2003]46号)》第一部分“评选内容和标准”,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粤教科1999)44号》》第二章“基本条件”等文件精神, 结合《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部署,重点对培育稳定的学科特色研究方向提出了安排意见。 本计划方案 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等五部分内容构成。
一、指导思想
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是: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凝练“休闲、竞技”特色,统筹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统筹理论学科与技术学科,统筹强势学科与弱势学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动态扶持,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学科建设工作。
二、目标与思路
(一)主要目标
以培育特色为重点,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以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争取到2010年前,通过重点扶持方向较稳定、特色较为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使其整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通过重点扶持新兴的或特色不太明显的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使其逐渐形成较为稳定且有一定特色有所体现,整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并最终使整个学科形成水平相对均衡,布局较为合理,结构较为优化、特色较为明显的全面发展态势。
(二)基本思路
以促进学科全面发展和培育特色为重点,主要工作从二个方面展开,一方面,通过对方面较稳定、特色较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科方向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以取得“锦上添花”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对新兴的或者是优势、特色不太明显、影响不太大还不太稳定的,但对学院发展全局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或学科方向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尽快形成自己的特色,以取得“雪中送炭”的效果。
三、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主要是现有学科的二级学科方向,但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影响的二级学科亦可给予扶持。具体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一)新兴学科或学科方向
需要扶持的学科研究方向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可能方向不太稳定、特色不太鲜明、优势不太明显、整体实力相对较弱,但具有一定的潜力和良好的发展预期,且牵涉到学院整体发展,这类研究方向将被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不但要“雪中送炭”,而且要“扶上马,送一程”,连续 1—2年进行滚动扶持。在对第一年扶持效果评估基础上决定是否给予滚动扶持。
(二)特色学科或学科方向
对于方向较稳定、特色较为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为使其更上一层楼,特色更突出、优势更明显,并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态势,采取“锦上添花”的办法,给予重点扶持。
(三)扶持对象确定
扶持对象由学科建设办公室采取综合效益评定,并结合发展需要提出具体扶持学科或学科方向,经院行政会议审议和确定。
四、扶持项目
(一)科研课题。 2010年前,针对有关学科或学科方向有计划扶持一批前沿性、创新性科研课题。
(二)系列专著或优秀教材。 2010年前,针对有关学科或学科方向有计划扶持一批体现“休闲、竞技”二个特色系列专著或教材。
(三)学术论文。 2010年前,针对有关学科或学科方向有计划扶持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四)学术会议。 2010年前,针对有关学科或学科方向有计划扶持召开若干次高水平学术会议。
五、扶持办法
(一)配建制与创建制相结合,以创建制为主。
以往学科扶持较多采用的是配建制,即每年将固定数额的经费分配给各有关学科,对资助效益没有具体要求。创建制则体现效益原则,并以此来决定是否继续给予扶持。采取配建制与创建制相结合方式,争取用二年时间完成由配建制向创建制过渡。
(二)短期扶持与长期扶持相结合,以短期扶持为主。
短期扶持一般为1年,长期扶持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3年,《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实施期限为2010年以前,届时,将根据形势发展制定新的相关计划。
(三)单项扶持与综合扶持相结合,以单项扶持为主。
所谓单项扶持,就是对学科或学科方向的某一个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如系列专著或学术论文等;所谓综合扶持,就是对学科或学科方向的若干个方面或全面进行扶持,是否给予综合扶持主要是根据该学科的实际情况及在学院整体发展中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四)学科扶持与学科方向扶持相结合,以学科方向扶持为主 。
我院现有体育学四个二级学科设有近五十个学科方向,如果完全按学科扶持,涉及范围较大,体现不出“效益优先”和“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把扶持重点放在方向较稳定、特色较突出、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方向上,但也要根据需要对二级学科进行扶持。
六、实施阶段
从 2004年到2010年为期6年,分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有所侧重,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战略,按年度进行安排,在可支配经费范围内,每年选择若干个学科或学科方向,确定扶持项目,给予资助。
(一)第一阶段( 2004—2005年)起步阶段。该阶段重点:1.对民族传统体育学进行综合扶持,力争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增列博士授权单位奠定基础;2.重点扶持优势、特色学科或学科方向,特别是加大培育“休闲”特色的力度。
(二)第二阶段( 2006—2007年)推进阶段。该阶段重点:1.按一级学科完成学科体系建构,加大“助弱”力度,形成全面发展态势;2.强化“休闲、竞技”特色,继续加大对优势、特色学科或学科方向的扶持力度。
(三)第三阶段( 2008—2010年)强化阶段。该阶段重点:1.继续完善巩固学科体系;2.加大对特色学科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学科竞争力。
七、资助经费
(一)经费安排:院学科建设经费统筹,实行专款专用,确定为扶持对象的学科或学科方向,每年年底按确定重点资助方向,填写经费使用计划,由科研处报主管院长审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经费使用:严格按计划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经费使用方向或挪作他用,院财务处严格报账,并进行年终专项审计。
(三)经费数量: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预计每年需 8万元专项经费。
八、主要措施
(一) 启动《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有计划的推进学科建设 , 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通过统筹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统筹理论学科与技术学科,统筹强势学科与弱势学科,以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态势。
(二)以扶持作为调节手段,通过对优势、特色不太突出、学科方向还不太稳定、影响有限、整体实力相对较弱,但事关学院整体发展的学科或学科方向,采取特殊办法,加以扶持,以取得“雪中送炭”的效果, 2004年至2005年将重点加强对“民族传统体育学”的学科建设工作;
(三)对于特色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科方向,为了促使其更上一层楼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亦给予重点扶持,体现了“锦上添花”之内涵, 2004年至2005年将重点加强体育艺术系的学科建设工作;
(四)通过凝练学科方向 ,形成若干个方向较稳定、特色较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科方向, 在研究规模和实力上,确立在广东前沿地位。力争2010年前,把“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二个学科建设成为均具有三个以上相对稳定和特色明显的学科方向,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学科,并力争由“ 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和“省级扶持学科”进入省级重点学科行列。
(五)力争 2010年前将“运动人体科学”建设成省内先进以上、国内有影响的学科,并进入“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行列。力争2010年前通过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族传统体育学”建设成为省内先进学科。从而把我院学科建设推上到一个新的发展层面,为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或获得博士学位联合培养权奠定基础。
九、近期扶持重点
(一)民族传统体育学(综合扶持)
我院民族传统体育学至今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已影响到争取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工作。 2004—2005年是硕士学位授权点评审年,为此,将采取综合扶持办法,对民族传统体育学进行重点扶持。扶持内容如下:
1.资助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召开高水平学术会议。
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联合举办“全国体育院校武术专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届时邀请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与会。
2.资助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
拟定于 2005年资助出版一至二部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学术专著,目前初步选定包括:《太极拳系统文化论》和《民族传统体育概论》和《南狮教程》等三本书,此外,还将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联合编写和出版体现“休闲”特色的民族、民间体育系列专著。
3.资助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科研课题立项 。
资助科研课题立项研究,争取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科研立项,并在院管课题立项上给予倾斜,已获得立项包括:《关于我院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建设的研究》(院重点课题)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增设保安专业方向的可行性研究》。
4 .资助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师撰写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鼓励和支持民族传统体育系教师撰写科研论文,并积极向院外核心期刊投稿,学院将报销论文版面费。
(二)体育艺术系(单项扶持) 。
健美操、体育舞蹈为我院特色项目,优势较明显、影响较大,为进一步扩大影响,增创新优势,采取“锦上添花”办法给予扶持,制定系列休闲专著或教材出版计划,计划每年重点资助出版一至二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体现休闲特色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四]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系《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一,旨在扶持一批精品力作和高水平研究成果。本计划方案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 (粤教科 [2003]46号) 》第一部分“评选内容和标准”,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粤教科 1999)44号》 》第二章“基本条件”等文件精神, 结合 《 广州体育学院 “ 十五 ” 计划暨 2010年发展规划》部署,对我院未来几年科研发展做出安排,以进一步促进学科建设工作。 本计划方案 由背景与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等四部分内容构成。
一、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我院人员参加科研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各类成果亦呈上升趋势。 一是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有了一定规模; 二是 横向合作、科技攻关和咨询服务成果呈较快增幅;三是科研论文、学术专著 数量逐年上升。与此同时, 亦 存在着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现有成果总体上表现出原始性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不足;二是现有成果对促进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的贡献率有待提高;三是出成果年龄偏大,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参与科技活动不如45岁及以上年龄段教师;四是具有重要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有限,基础研究水平不高,应用研究效益较低;五是重科研 立项 ,轻成果转化,科研成果 转化周期长,效果差,难以形成有效的现实生产力; 六是科技成果形式较为单一,除了论文和承担有限的课题之外,大部分常规科技活动包括研究开发、横向合作、科技攻关、专利发明和咨询服务等成果较少。上述 问题有的是多年来形成的,也有的是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 科研成果是评价科技活动效益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科技活动规模和实力的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来讲以及为了 完成《广州体育学院 2010年发展规划》赋予的使命,制定和实施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争取更多课题,构筑科研基地,扩大合作交流,改善科研条件等重点任务的完成,来扩大科技活动参与规模,提高科技成果总量,并从实际出发,集成优质资源,力争在标志性成果方面有所突破;重视加大成果转化力度,缩短成果转化周期;确立科学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基础研究看水平,鼓励原始创新;应用研究看效益,提高科研对体育事业发展的贡献率 。
三、 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 深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推进理论向技术,理论向政策的转化, 力争用 3—5年时间,产 出一批 具有较高 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包括 研究课题、学术专著、教材、论文、发明专利等 标志性成果 ,特别是力争在“休闲、竞技”特色领域取得一批精品成果,从而确立在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的前沿地位和先进水平。
(二)发展目标
—— 产出 一批较高水平科研项目成果。争取每年完成 3项左右经权威部门鉴定并且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每年完成6项左右具有较高水平的厅局级科研课题;每年完成10项左右具有较高水平的院级课题; 力争 2010年以前,取得总体规模在80项左右的高水平科研项目,并形成10项左右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标志性成果。
—— 出版一批优秀学术专著或教材成果。争取每年由学院资助出版三部左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体现“休闲、竞技”特色的专著或教材,力争 2010年以前,资助出版18—20部体现“休闲、竞技”二个特色系列学术专著或教材。
—— 发表一批高水平学术论文。鼓励和资助教师每年在体育类核心期刊发表 30—40篇左右高水平学术论文,力争到2010年以前,资助发表180—240篇左右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反映学术实力的收录论文数方面力争占有一席之地。
—— 取得 一批具有良好效益的横向合作、科技攻关和社会服务等应用类成果。从现在起到 2010年,力争每年参与的横向合作课题、科技攻关和社会服务等应用类成果呈较大增幅。
—— 获得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奖。 从现在起到 2010年,遴选出一批具有体院特色并代表最高学术水准的科技成果参加各类评奖, 其中省部级以上的成果要占到一定比例。
—— 转化一批应用类科技成果, 从现在起到 2010年, 力争每年能在我院设立 1—2项完全面向社会需求,智力输出式研究项目,在经费增长的同时,确立我院应用研究的特色领域与优势地位。
—— 取得一批发明专利成果。 从现在起到 2010年, 力争每年都能取得若干项发明专利成果 。
—— 举办和参加一些高水平学术会议。力争用二至三年时间,通过承办会议和参加会议等,力争参加“ 2008年奥林匹克体育科学大会”、“2007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2009年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和“2010年亚洲运动会体育科学大会”的论文质量、数量、入选率和与会人员都较大幅度提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实施“‘科研精品"计划”的投入,确保计划目标实现。
“‘科研精品"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其目标实现,将加大投入力度 ,具体措施: 实施《科研项目立项配套及奖励办法(试行)》,预计每年投入 20万元;实施《广州体育学院预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预计每年需投入1万元;实施《广州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办法(试行)》,预计每年需投入1万元;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预计每年需投入77万元;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关于资助发表学术论文的办法》,预计每年需投入1—2万元;实施 《 广州体育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预计每年需投入 2万元;启动《广州体育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基金管理办法》,预计每年需投入6万元;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预计每两年需投入5.1万元。
(二)加强对应用研究的统筹与引导,有计划地组织一批应用研究项目,力争应用成果有较大突破。
—— 把寻找社会需求,作为应用研究的重点,扩大与省市体育局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应用研究及其成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力争每年能在我院设立 1—2项完全面向社会需求,智力输出式研究项目,在经费增长同时,确立我院应用研究的优势地位。
—— 项目(课题)是科研工作的增长点, 以 抓项目(课题)为重点,积极参与国家或广东省相关领域研究,引导和培育一批重点科研项目,并争取列入相关科技计划 。
—— 对于科技攻关、咨询服务,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等,要承认其与纵向科研项目具有同等地位,给予同等重视程度,提高科研积分分值;对于被委托单位或部门采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横向课题学院将给予奖励。
(三)加大基础研究扶持力度,取得一批具有源头创新价值的成果。
基础研究是确保学科建设始终处在前沿的必要条件,直接反映一个学校的科研水平。同时,它也是开发研究的基础,是创新的源头,是培养高水平人才的保证。因而,基础研究应在我院科技工作中占有一定比例,为此,将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给予扶持。
—— 不求高数量,只求高水平和有特色。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关注面上多学科协调发展。通过调整研究结构,更新研究领域,尽可能地为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员提供较宽松的政策空间,重点扶植一批有实力的基础研究,以求其尽快在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
—— 培育适应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新兴、交叉型研究的发展,在健身、康复、体能训练、运动营养等领域促进社会科学与自然学科的联盟,鼓励中青年学者在学科前沿进行探索,有计划、有目的地扶持一批基础研究的精品力作。
—— 院管课题立项。对具有原始创新的基础研究项目,可连续二年按院级重点项目给予扶持;对基础研究实现重大突破的项目,将在学院科技奖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 进一步转换观念,强化面向实践的科研意识。
积极面向体育发展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主动进入国家或广东省体育事业发展主战场,牢固确立科学研究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战略决策的观念;抓住广东建设“体育强省”和承办“亚运会”的历史机遇,主动寻找相关需求,积极参与重大体育科技活动,做国家和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决策的智囊团。
(五)投身广东体育事业,充当广东体育事业建设的主角。
加大对广东体育文化的研究力度,为全面增强广东居民体质,提供智力支持;注重体育科研与实践结合,为实践活动提供学术依托与队伍依靠;针对新领域、新特点、新方法,有计划的开展系列研究;加强与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体育产业部门的联合,围绕广东特色体育文化,探索发展体育产业的路子。
(六)开发成果与业绩管理机制,提高成果的社会化程度。
咨询研究要瞄准需求找项目,按照市场规律做工作。积极适用市场规则和法律手段,加强社会力量与学院力量的联袂渗透;拓宽研究领域,培育并确立我院应用研究适应体育发展需要的新格局;加强对应用研究的宏观引导与统筹,改进对成果鉴定、宣传、推广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以提高研究工作及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七)抓好研究基地建设,凝聚研究队伍,多出“科研精品”。
按照《广州体育学院研究基地(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指标,改善研究条件,增强队伍实力;调整和扩充基地,要结合学科布局进行,按照学院中长期规划安排,根据社会需求,设立 1-2个完全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按市场规律运转,具有思想库功能,研究成果能产生明显效益的科研基地(中心)。
(八)一手抓项目,一手抓成果,提升成果推广应用质量。
立足一手抓项目,一手抓成果的工作原则,逐步改变前“紧”后“松”,大量成果束之高阁的现象。积极采取诸如“网上成果发布”、“重要成果通报”等形式,努力扩大成果的学术效应与社会影响。具体任务是: 依托“科研精品”计划的实施,重点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力争在各个级别优秀成果奖评奖上实现突破;认真组织,潜心动员,各个级别优秀成果奖的申报量,提高获奖量和获奖档次。
(九)抓好国家各类科技基金、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三大纵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平均立项率呈上升趋势 。
—— 进一步做好各类科技项目院内常年受理与多渠道咨询论证工作,实现两个“扩大”,一是扩大青年项目的承担量,使一批青年教师,通过承担科技项目,脱颖而出;二是扩大重点项目的承担量,提升我院承担国家体育总局及广东省任务的整体水平。
—— 认真部署和组织好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在保持立项率继续增长的同时,重点抓好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等三个硕士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运动人体科学实现国家自然学科基金项目“零的突破”。积极争取省级纵向项目,积极推介我院专家的研究优势,努力提高立项率。
—— 建立重大科研项目和成果发布与宣传制度, 表彰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对我院人员获得的重大科研立项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及获奖项目由学院统一组织向社会宣传。设立《重大科研立项告示》和《重大科研成果告示》,统一发布我院获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宣传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或通过校园网宣传有关内容。
[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五]
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建设计划
《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建设计划》系《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计划之一,旨在搭建大学生科技创新舞台,动员和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实践,培养一批优秀创新人才。本计划方案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 (粤教科 [2003]46号) 》第一部分“评选内容和标准”,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粤教科 1999)44号》 》第二章“基本条件”等文件精神, 结合 《广州体育学院 “ 十五 ” 计划暨 2010年发展规划》 部署,对我院相关工作做出计划安排,以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工作。 本计划方案 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等三部分内容构成。
一 、指导思想
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是: 以 “ 三个代表 ”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以动员和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实践为切入点,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搭建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舞台,推动学生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激励一批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 、主要目标
力争经过 3—5年的努力,在目前已有基础之上,通过有组织地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举办大学生科研方法讲座、举办大学生学术论坛、开展大学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和奖励大学生 优秀科技成果发明等举措,培养出一批具有一定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科技实践能力的大学生。
三、主要措施
—— 制定和 实施旨在 培养一批具有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的 《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
—— 举办“大学生科研方法讲座”,并使之成为一项固定的日常工作。从 2004年起拟准备每年3月或4月由科研处牵头举办一次“大学生科研方法讲座”,聘请学院各个学科的有关教师为准备撰写毕业论文的高年级本科生进行科研方法普及,以帮助学生较好地掌握和应用科学研究方法,开展科技活动和撰写论文。
—— 举办“广州体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使之成为一项固定的日常工作。从 2004年起,拟准备每年7月—12月参加由团省委 、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组织的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该活动目前已经成为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导向性和示范作用的竞赛活动。科研处将与 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部联合举办大学生科技活动,并 对获得的优秀科技作品给予奖励 。
—— 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科技活动创造条件,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其科技活动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培养质量,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并对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给予奖励。
—— 举办大学生学术论坛,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与场所,每年有针对性选择若干个主题,有组织地进行研讨。采取评选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学位论文、举办研究生、本科学术论坛等
—— 鼓励大学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对于学院主办的学术会议,鼓励学生特别是研究生积极投稿,对于入选重要学术会议的论文作者学院将支持其参会。
“重点学科是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省财力的可能,在部委属、解放军属、省市属高等学校择优确定并安排重点建设的学科”(《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广东省重点学科的基本要求是:“应为总体水平处于省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学科。在学科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为积极争取省级重点学科, 按照 《 2003—200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部署,依据 《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 《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特制定《广州体育学院省级重点学科“攀登”计划》。“ 计划”由 指导思想、基本定位、建设目标、发展原则和主要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广州体育学院省级重点学科“攀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2003年—200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部署 ,以《广州体育学院“十五”计划暨 2010年发展规划》确立的目标为努力方向,主动适应广东体育事业发展需要,以规划为基础,以建设为中心, 以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主线, 以培育学科特色 、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为重点 ,努力实现学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二)基本原则
实施《计划》 坚持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从广东教育及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从学院实际出发,从学科建设出发,需要和可能相结合、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基础和应用相结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 从我院办学历史与区域定位的特点和优势出发,结合学科发展趋势,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在巩固已有优势学科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
3.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结合不同学科实际情况,探索多种模式。集中优质资源,凝练和培育若干有代表性的示范性学科或学科方向,带动全院学科建设工作。 ??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计划》 总体目标为: 力争 2010年前,把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和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建设成为拥有三个以上特色较明显,学科方向较 稳定,整体水平达到 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学科,并力争分别由 “ 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和“省级扶持学科”进入省级重点学科行列;力争 2010年前将“运动人体科学”建设成为省内先进、国内有影响的学科,并争取进入“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行列;力争2010年前把“民族传统体育学”建设成为省内先进学科;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广东省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基地、 优秀科研成果孵化基地、体育科技服务实践平台 ,为 2010年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或获得联合培养权奠定基础。
(二)发展目标
1.计划增列民族传统体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即:力争2005年民族传统体育学通过硕士学位授予权评审,从而使我院体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四个二级学科都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此来完成我院学科体系的完整架构。
2.计划进入省级重点学科。即:经过“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第八轮(03—06年)和第九轮(07—09年)为期六年二个周期建设,力争到2009年,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分别由目前的“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和“扶持学科”进入“省级重点学科”行列;力争到2006年或2009年,运动人体科学由院级重点学科进入“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行列;力争三至五年,民族传统体育学成为省内有影响的学科。
3.计划增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博士联合培养权。力争2010年前,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以省级重点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为牵头学科,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等学科组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力争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获得联合培养权,并取得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二个点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以此来完成我院学科建设的战略布暑,全面攀登至一个新的发展层面。
(三)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按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周期进行划分,即2006年(第八轮评选)为一阶段;2009年(第九轮评选)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2004年—2006年)
主要目标 : 力争 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民族传统体育学通过硕士学位授予权评审,从而使我院体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四个二级学科都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此来完成我院学科体系的整体架构。 以 2006年12月广东省第八轮“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为时限,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使体育人文社会学确保“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并争取进入“省级重点学科”行列;体育教育训练学确保“省级扶持学科”,并争取进入“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行列;运动人体科学争取由“院级重点学科”进入“省级扶持学科”行列。
重点任务 :
1.遴选 学科研究方向。 以学科研究方向为重点,分层次建设,从目前四个二级学科中遴选 20个左右方向较稳定 、特色较鲜明、 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给予重点扶持;
2.汇聚学科队伍。力争每个主要学科研究方向拥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若干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
3.构筑学科基地。集中优质资源,加强科研基地(中心)建设,数量由目前2个增至4—6个,力争每个学科至少有1个以上命名科研基地(中心),或者有1个重点实验室。
4.改善学科条件。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改善条件,添置学科发展所需的设备。
第二阶段(2007年—2009年)
主要目标 :以 2009年12月,广东省第九轮重点学科评审为时限,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力争“体育人文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双双进入“省级重点学科”行列;“运动人体科学”争取进入“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行列;“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力争我院学科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以此完成《 计划》 部署,为争取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奠定基础。
重点任务 :
1.遴选基础上进一步凝练 学科方向。对遴选出的 20个左右的学科研究方向,通过进一步凝练,即在人才、教学、科研、服务各个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使之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
2.继续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力争到2010年前形成结构合理、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学科队伍;
3.提高学科科研创新能力。各个学科特别是重点学科应根据经济社会及体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方向,选择重点研究领域攻关;鼓励组建科研团队,力争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
4.巩固科研基地。由以建构为重点转入完善和巩固为重点,规范运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主要措施
(一)学院及各有关学科按相关要求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重点学科建设须做好“三级规划”,即省教育厅负责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规划、学校负责本校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学科负责人负责本学科的建设规划。学院及各学科应 围绕广东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做好学科建设规划 。
(二) 实施“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为保证“攀登”计划目标实现,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建设计划,以全面推进学科建设。“‘五个一"工程”主要内容就是 2010年前,造就一支素质更高、结构更趋合理的学科骨干队伍;产出 一批 有水平、有数量、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 凝练一批方向稳定、特色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培养一批高质量优秀人才; 创建 一批有效益、有影响的科研基地(中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 为造就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学科骨干队伍,将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 123”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 。
—— 为取得一批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将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精品”建设计划》,以提高科研水平。
—— 为扶持一批方向稳定、特色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科方向,将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特色学科”建设计划》,以增强学科实力和竞争力。
—— 为培养一批高质量优秀人才,将制定和实施《广州体育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建设计划》,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为创建一批有效益、有影响、有特色的科研基地(中心),将制定实施《广州体育学院科研基地(中心)建设计划》,为学科发展提供良好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条件,增强学科服务能力。
(三)重点学科应 关注基础研究,加强新兴、交叉研究。
—— 基础研究不求数量,只求水平和特色。调整研究结构,更新研究领域,扶植一批有实力的基础研究,以求其尽快在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
—— 培育适应全面小康社会需要的新兴、交叉研究,鼓励教师在学科前沿进行大胆探索,有计划、有目的地扶持一批精品力作和高水平研究成果。
(四)重点学科建设应加强社会力量与学院力量的联袂渗透, 提高成果社会化程度。
—— 咨询研究要瞄准社会需求找项目,按照市场规律做工作。积极适用市场规则和法律手段,加强社会力量与学校力量的联袂渗透;
—— 拓宽研究领域,培育并确立我院应用研究适应广东体育发展需要的新格局;
—— 加强对应用研究引导与统筹,改进对成果鉴定、宣传、推广等环节的管理,以提高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五)重点学科 建设应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改善学科条件。
—— 坚持依托纵向,发展横向,多方筹集的方针,力争纵向经费稳中有升,横向经费持续发展,积极开辟经费来源,改善研究条件和人员待遇。
—— 立足“引资入院,着眼发展,利益兼顾”原则,改革经费使用办法,保护教师争取横向合作经费积极性,在不违反财务制度前提下,尽可能给主持人更多经费支配权,并进一步提高经费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改革和 完善重点学科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 建立以“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成果管理”、“经费计划管理”、“业绩综合管理”五大系列为主的管理体系。
—— 坚持“服务、导向、桥梁”职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以学术为本”的管理思想,自觉按学科建设的内在规律办事,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排忧解难、创造条件,努力营造和谐有效的管理环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科骨干队伍建设,为学科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遴选办法(试行)》。
第二条 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是我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与广东省相关人才工程以及省级重点学科(基地)建设衔接,与我院“ 123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配套实施。
第三条 学院设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专项经费。
第四条 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坚持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方针,实行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动态管理。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待遇
第五条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 (二级学科的确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学科目录)设置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三级岗位。体育学包括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等四个二级学科。一般情况下,每个二级学科设学科带头人岗位1个;每个二级学科主要学科研究方向设立若干个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岗位。
第六条 由于学科建设水平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以学科或学术带头人为代表的学科研究方向上,为此,岗位设置以学科研究方向为基本依托,学科带头人既可是某个二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亦可是某个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聘期为 3年,自正式聘任之日起给予相应科研资助和岗位津贴,直至聘任期满,待遇自动取消,并根据新一轮聘任情况再定。
第八条 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岗位津贴、课时及研究生导师津贴等待遇,并按不同岗位职责和相应条件享受由学院提供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于岗位补贴(学料带头人兼任学术带头人只享受学科带头人岗位补贴)。以上人员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由聘任学科按相应标准给予解决,其他有关资助按“ 123人才工程计划”相应配套标准执行(详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章 应聘条件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认定条件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热爱教育和体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教学工作;
(二)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有较强创新意识,具有团结和带领本学科学术团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和较大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具有能够反映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预见性,所从事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具有在本学科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全国或省级学术团体担任学术兼职;
(四)近五年作为负责人主持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家级项目 1项以上(含1项),或者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含2项);
(五)近五年作为负责人主持横向合作课题研究经费累计 10万元以上(运动人体科学15万元以上);
(六)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论文 10篇以上(含10篇)或独立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论文7篇;
(七)近五年,至少有 1篇以上论文被SCI、EI、ISTP或新华文摘等收录,或者4篇以上(含4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及其它权威学术刊物转载;
(八)近五年以主编署名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2部;
(九)近五年作为第一获奖人,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或教学奖励 1项以上(含1项);
(十)近五年取得 2项以上(含2项)发明专利;
(十一)近五年作为负责人主持的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被地市政府或厅局级行政部门采纳(提供采纳证明)。
以上条件(一)、(二)、(三)、(四)为必备,(五)至(十一)具备其中2条即可。
第九条 学术带头人认定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热爱教育和体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教学工作;
(二)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
(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为稳定、特色较为鲜明和有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具有能够反映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具有在本学科前沿领域赶超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全国或省级学术团体担任学术兼职;
(四)近五年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前三名)参与本人研究方向国家级项目 1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项目2项以上(含2项);
(五)近五年以主持人名义获得横向合作研究经费累计 5万元以
上(运动人体科学 10万元以上);
(六)近五年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论文 8篇或独立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论文5篇;
(七)近五年至少有 1篇以上论文被SCI、EI、ISTP或新华文摘等收录,或者3篇以上(含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及其它权威学术刊物转载;
(八)近五年以主编署名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2部;
(九)近五年作为第一获奖人,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或教学奖励 1项;
(十)近五年取得 2项以上(含2项)发明专利;
(十一)近五年作为负责人主持的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被地市政府或厅局级行政部门采纳(提供采纳证明)。
以上条件(一)、(二)、(三)、(四)为必备,(五)至(十一)具备其中2条即可。
第十条 学术骨干的认定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45岁。热爱教育和体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奋斗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教学工作;
(二)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
(三)具有符合学科发展的研究方向,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意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四)近五年作为主要人员(前五名)参与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家级项目 1项以上(含1项),或作为主要人员(前三名)参与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省部级项目1项,或主持厅局级项目2项以上(含2项);
(五)近五年以主持人名义获得横向合作研究经费累计 3万元以上(运动人体科学6万元以上);
(六)近五年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论文 5篇;
(七)近五年,至少有 2篇以上(含2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及其它权威学术刊物转载;
(八)近五年以主编或副主编署名公开出版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1—2部;
(九)近五年作为主要获奖人(前三名),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或教学奖励 1项;
(十)近五年取得 1项以上(含1项)发明专利。
以上条件(一)、(二)、(三)、(四)为必备,(五)至(十)具备其中2条即可。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主要岗位职责
(一)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开设本学科领域前沿专业课程,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二)带领本学科学术团队创造性开展工作;组织并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计划、学术研究、学科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学位点申报、实验室和基地建设等)。
(三)任期内必须主持完成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正式立项课题。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四)任期内必须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或主编完成学术专著或教材,或作为副主编参编一定数量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五)任期内必须承担一定数量的横向合作。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六)努力实现本学科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的学科建设目标。
第十二条 学术带头人的主要岗位职责
(一)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能够开设本学科领域前沿的专业课程;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二)完成学科带头人交付的学科建设工作(制定本研究方向发展计划、研究生培养、学术梯队建设等)。
(三)任期内必须主持完成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正式立项课题。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四)任期内必须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或主编完成学术专著或教材,或作为副主编参编一定数量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五)任期内必须承担一定数量的横向合作。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六)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和前沿领域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其学科研究方向的整体实力达到省内同领域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目标。
第十三条 学术骨干的主要岗位职责
(一)讲授本学科专业的课程,能够开设本学科领域相关专业课程,独立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二)任期内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或主持厅局级项目研究工作。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任期内必须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人员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四)任期内应承担一定数量的横向合作课题。具体要求见《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五)完成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交付的学科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积极进取,努力实现其学科研究方向在省内或国内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目标。
第四章 组织领导与专家评审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实施中相关政策的制定、协调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人选的审定。
第十五条 由领导小组聘请院内外专家学者组成学科(学术)带头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 5-7人组成,负责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人选的评审和业绩考核。
(一)学科(学术)带头人评审专家组织主要职责是:
l.审阅个人材料,评定任职资格,遴选学科(学术)带头人人选,向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
2.审议学科(学术)带头人申请人提交的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建设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学科(学术)带头人所取得的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业绩和成果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二)学术骨干评审专家组织主要职责是:
1.审阅个人材料,评定任职资格,遴选学术骨干人选,向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
3.审议学术骨干所制定的个人发展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学术骨干所取得的本人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业绩和成果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第十六条 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实施与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申报要求及遴选程序
第十七条 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表格,个人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和证明材料原件送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八条 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遴选,按个人申请、人事处、科研处进行资格与材料审查、个人材料展示、专家组初评、院学术委员会复评、院行政会议审定和公示一周的程序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配合《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与广东省相关人才工程以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基地)建设衔接,并与《广州体育学院“ 123”学科骨干队伍建设计划》和《广州体育学院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与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第三条 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设专项经费,
第四条 学科(学术)带头人制度采用合同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
(一)任期内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开设本学科领域前沿的专业课程。
(二)学科带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兼某一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承担相应职责,只享受学科带头人的各项待遇。
(三)任期内须获得一项国家级或一项省部级项目,或获得二项以上厅局级 (含2项)项目(院管课题除外)。以下5项须完成其中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完成人、二等奖第二完成人以上、一等奖第三完成人以上);在核心学术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作为副主编参编三部以上学术专著或教材;以主持人名义获得横向合作项目经费累计6万元以上(社会科学6万元,自然科学10万元);取得1项以上(含1项)发明专利。
(四)组织并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制订学科发展计划、研究生培养、学位点申报、实验室和基地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等)。
(五)在本学科前沿领域开拓进取,努力实现本学科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以上水平的学科建设目标。
(六)省级重点学科(基地)带头人应努力使本学科整体实力达到博士学位点水平和保持本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基地)地位。
(七)在本人学科研究方向和前沿领域开拓进取,取得较多的科研成果。
第六条 学术带头人的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
(一)讲授本学科专业的核心课程,能够开设本学科领域前沿的专业课程,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二)任期内须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获得2项以上厅局级(含2项)项目(院管课题除外);以下5项须完成其中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1项(三等奖第二完成人以上、二等奖第三完成人以上、一等奖第四完成人以上);在核心期刊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作为副主编参编三部以上学术专著或教材;以主持人名义获得横向合作项目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社会科学3万元,自然科学8万元);取得1项以上(含1项)发明专利。
(三)完成学科带头人交付的学科建设工作(制订本研究方向发展计划、研究生培养、学位点申报、实验室和基地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等)。
(四)在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和前沿领域开拓进取,努力实现本研究方向的整体实力达到国内同领域先进以上水平的学术目标。
第七条 学术骨干的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
(一)讲授本学科专业的课程;能够开设本学科领域相关专业课程;独立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二)任期内须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省部级以上(含省级)项目研究,或获得 1项厅局级项目(院管课题除外)。以下5项须完成其中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奖1项(三等奖第三完成人以上、二等奖第四完成人以上、一等奖第五完成人以上);在核心学术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以主持人名义获得横向合作项目经费累计1.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1.5万元,自然科学5万元);取得1项以上(含1项)发明专利。
(三)完成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交付的本学科的学科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在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积极进取;努力实现本研究领域的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目标。
第三章 生活与工作待遇及其标准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于聘期一般为 3年,聘期内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课时及研究生导师津贴等待遇;并按不同岗位职责和相应条件享受由学院提供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科研资助和岗位津贴。若学科带头人兼任学术带头人则只享受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
第九条 科研资助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资助期限为三年。具体资助办法是,1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每年每人可获得0.5万元科研资助,20名左右学术带头人,每年每人可获得0.3万元科研资助, 30名学科青年后备人才,每年每人可获得0.2万元科研资助,
第十条 岗位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学科带头人岗位补贴 1500元/月(以10个月计);学术带头人岗位补贴1000元/月(以10个月计);学术骨干岗位补贴500元/月(以10个月计)。
第十一条 以上人员工作条件由聘任的学科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解决,其他有关科研资助按“123人才工程计划”相应配套标准执行。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条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在接到任职资格通知30天内,按照本人申请时提出的研究工作设想和专家评议组的指导性意见,确定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并填写《研究工作计划书》。
第十三条 设置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于的岗位的学科在接到通知45天内,落实所涉及的人、设备、用房等条件;由所在学科将个人《研究工作计划书》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一)应聘者于应聘次年开始;每年 1月将《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在规定时间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应聘者在任期内。由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对其教学、科研以及在学科建设中的业绩情况进行考评,并于每年 3月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三)由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委托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任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任聘者的研究计划、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对不适宜继续任聘者,学院将解除聘约,并终止相应岗位补贴。
(四)被聘任者一般任聘期满自动解聘。在聘期结束前 3个月内,应撰写《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任职工作总结报告》,并附能够反映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报送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并做出评价。
第十四条 被聘任者因患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聘任学科应及时将情况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学院将解除聘约,并终止相应岗位补贴。
第十五条 被聘任者如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经学科建设办公室查实后报学院,学院将解除聘约,并终止相应岗位补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原则是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严格条件、宁缺勿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扶持学科、院级重点学科和学科研究方向。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省级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按《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规定条件和申报程序,开展创建活动和组织申报。获得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和省级扶持学科的学科将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及《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管理。
第五条 院级重点学科
(一)院级重点学科,即从现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遴选适应广东教育及体育发展需要,体现学院优势和特色,并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多成果,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
(二)院级重点学科须有 3个以上(含3个)较为稳定、特色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其中至少有1—2个学科研究方向处于本学科发展前沿;学科发展对广东省教育及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科技进步有较重要意义;在省内同类学科中具有竞争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建设后具备提高至省内先进或国内较先进水平的实力。
(三)院级重点学科须有学术水平较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有创新意识,具有团结和带领本学科学术团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必须是教授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岁;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其中具有较强的优秀中青年骨干力量。最少应有3名以上(含3名)教授。
(四)院级重点学科须有比较显著的科研成果,承担一定数量较高级别在研科研课题,科研经费比较充足;发表了较多数量科研论文(学科年人均 1—2篇),出版水平较高的专著(译著);获得一定数量的科研奖励。
(五)院级重点学科须有能基本满足本学科教学科研需要的场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室等条件,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效;学术气氛浓厚,有较好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基础。
(六)院级重点学科培养人才成效显著。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主要课程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出版反映学科特色的教材;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本科生或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较高,在学位授予率、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以及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录取率等指标均在学院名列前茅。
原则上省级重点学科从院级重点学科中推荐,被推荐学科应在省内处于先进或国内较先进水平。
第六条 学科研究方向
(一)学科研究方向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由一名研究方向较为稳定、特色较鲜明、相关成果较多、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或学术带头人作为牵头人,与其研究方向相近或一致的三至四名学术骨干组合成科研团队。每个二级学科拟遴选二至六个科研团队。
(二)全院拟遴选学科研究方向 20个,具体是体育教育训练学(含民族传统体育学)拟遴选8个学科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拟遴选5个学科研究方向;运动人体科学拟遴选5个学科研究方向。其他学科拟遴选2个特色研究方向。
(三)学科研究方向须较为稳定、特色较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处于本学科发展前沿,具有竞争省部级科研课题的能力,建设后具备提高至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实力。
(四)学科研究方向须有学术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学科(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岁,学术梯队合理,一般由同一研究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的1名教授,3名副教授组成,或者由1名教授1名副教授及2—3名讲师组成。
(五)同一学科或不同学科均可组合为某一学科研究方向,但前提条件是个人研究方向必须一致或相近,避免“拉郎配”或拼凑学科研究方向。
(六)学科研究方向应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承担较高级别在研课题,有开展科研所需的经费;发表了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出版了学术专著(译著);科研成果较多,获得过科研奖励。
(七)学科研究方向须有能满足本学科方向教学科研需要的条件;学术气氛浓厚,有较好学术交流基础。
(八)学科研究方向须培养人才成效显著。承担了本科生或研究生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多成果;出版反映学科特色教材;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高。
第三章 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申请与审定
第七条 申报要求 :
重点学科以二级学科为申报单位;二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确定;学科研究方向在个人所属二级学科范围内申报。
第八条 重点学科申报程序 :
(一)省级重点学科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相关办法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
(二)院级重点学科由相关学科所在系部组织申报,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要求填写由科研处提供的申报书,并提供所需材料,科研处作为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形式审查。
(三)院学术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级重点学科组织评审 、院行政会议审定,公示一周 。
第九条 学科研究方向申报程序
(一) 学科研究方向将严格按照条件遴选,宁缺勿滥,为避免“拉郎配”或拼凑现象,个人研究方向将作为遴选学科研究方向的重要依据,申请学科研究方向的个人必须填写由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供的“个人研究方向登记表”,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学科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以《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第九条 学术带头人认定条件”为依据,其承担的基本职责以《 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 学术带头人的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为依据;
(三)学科研究方向学术骨干遴选条件以《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第十条 学术骨干的认定条件”为依据,其基本职责以《广州体 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 学术骨干的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为依据。
(四)学科研究方向由各学科严格按条件组织申报。具体人选由学科负责人召集主要学术骨干集体讨论产生,讨论结果须经集体签名,未经集体讨论和签名的人选将不予认可。
(五) 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基本程序按《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试行)》和《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以学科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人处事、财务处、科研处负责形式审查( 资格和材料),所报材料公开展示三天,院学术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研究方向进行评审,院行政会议审定,公示一周 。
第四章 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主要任务
第十条 省级重点学科主要任务
省级重点学科按《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及《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赋予的任务,着眼于广东教育及体育发展需要,担负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科骨干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项职责。
第十一条 院级重点学科主要任务
(一)院级重点学科建设要着眼于广东教育及体育发展需要,负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学科骨干队伍建设等项任务。
(二)院级重点学科应有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要有为实现建设目标所制订的为期三年的具体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院级重点学科必须围绕主要学科方向开展研究,一般应形成3以上较为稳定、特色较鲜明、有一定优势和影响的学科研究方向,并取得较多成果。
(四)院级重点学科须把争取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获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作为重要目标,发表或出版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积极参与科技攻关和社会服务,取得良好效益。
(五)院级重点学科要逐步形成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要把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学科队伍建设核心工作,力争3-5年内培养一批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
(六)院级重点学科应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以扩大影响和促进学术水平提高。
第十二条 学科研究方向主要任务
(一)学科研究方向建设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眼于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负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项任务。
(二)学科研究方向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要把培育科研团队作为主要建设目标,要有为实现建设目标所制订的为期三年的具体计划与实施方案。
(三)学科研究方向建设必须坚持特色,要逐步形成较为稳定,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方向,并取得较好效果。
(四)学科研究方向要把争取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获得研究成果作为重点,发表或出版学科方向较集中、特色较明显的学术论文和专著。积极参与科技攻关和社会服务,并取得良好效益。
(五)学科研究方向要逐步形成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力争在3-5年内建设若干个科研团队和培养多名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
(六)学科研究方向应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以扩大影响和促进学术水平提高。
第五章 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全院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制定全院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审议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方案。
第十四条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主要负责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管理规章,对重点学科和学科特色研究方向建设组织检查、评估和验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学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实行院、系部、学科三级管理制度。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所在系部应成立系、部主要领导和相关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组成的学科建设领 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科建设工作。
第十六条 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负责本学科建设周期(三年)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
第十七条 学科研究方向由学术带头人负责建设周期(三年)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
第十八条 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每年年初须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年度建设及经费使用计划,年底须提交总结报告。省级重点学科相应材料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并接受其检查。
第十九条 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建设,学院将给予一定建设经费,在课题立项或课题申报中给予扶持,院级重点学科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将优先考虑。
第六章 重点学科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省专项拨款和学院自筹经费。省级重点学科经费管理对象包括: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扶持学科,其它由广东省教育厅专款建设的科研或学科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级重点学科经费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学院按规定配套;院级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由学院在年度经费中下拨。学院实行重点学科及学科研究方向建设专款分科目立帐。
第二十二条 省级重点学科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重点学科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学科无关的开支,如不按规定使用,除责成有关人员做出检查外,要追回违规使用的经费,停拨下一年度重点学科经费乃至取消重点学科资格”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重点学科(包括省级、院级和学科研究方向)经费使用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由学科带头人会同学科主要学术骨干,依据年度建设计划商定,计划须经集体签名后方可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财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定。未经集体讨论和签名的经费使用计划财务处和科研处将不予认可,经费亦不得启用。
第二十四条 重点学科(包括省级、院级和学科研究方向)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有关人员应严格按计划使用经费,财务处和科研处将依据经费使用计划实施管理。凡计划外或超计划支出都将按违规使用处理,科研处不予签字,财务处亦不予以报销。
第二十五条 重点学科(包括省级、院级和学科研究方向)经费采取合理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下年度继续使用的办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建设经费,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广州体育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 重点学科(包括省级、院级和学科研究方向)建设经费由财务处和科研处双重管理。经费使用或报销须经财务处和科研处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七条 凡使用重点学科(包括省级、院级和学科研究方向)经费购买的科研设备均应在学院相关部门注册登记;设备、批量图书资料采购、报销均应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经费预决算制度。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年度经费决算和本年度经费预算报科研处审查,经财务处核定,主管院长审定后执行。重点学科预、决算在科研处存档,省级重点学科预、决算还将上报省教育厅科研处和财务处。计划完成后,须及时向院科研处和财务处报送经费总决算。
第二十九条 参照省教育厅对重点学科建设采取滚动管理的办法,根据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结果,对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鼓励;对完成情况较差,甚至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将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消建设任务,其建设经费用于新增补院级重点学科建设(如果出现停拨或撤消情况,其院级重点学科名额将进行增补)。
第三十条 重点学科 (包括省级、院级和学科研究方向)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形成的资产归学院所有。
第三十一条 重点学科经费包括设备费、图书资料费和业务费。具体使用办法为:
(一)设备费 、 图书资料费根据学科类别、级别和学科建设需要由学院逐年予以确定。
(二)学院将按年度依学科类别和级别核定业务费,业务费主要用于科研立项、项目配套、版面费、学术交流、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但不得用于用餐、乘出租车、购买礼品等,学术交流经费不得超过30%。
第七章 检查评估
第三十二条 建立重点学科检查评估制度。
(一)省级重点学科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及《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管理、检查和评估。院级重点学科采用滚动管理的办法,每年年终由重点学科对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写出书面自查报告,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
(二)检查评估内容包括学科发展方向、建设计划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科研成果与水平、教学情况、队伍建设、图书资料、设备和基地建设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学院和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院每年将对重点学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
第三十四条 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建设期满后将接受由科研处组织的评估验收。对于学科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标志性成果的院级重点学科或学科研究方向,学院将予以奖励。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